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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訊息>二代健保實施後,公司行號應注意事項:
1、一般保險費:仍由健保局開單。 2、補充保險費(二代健保): 公司應自行計算並列印繳款書繳納(a)及(b) (a)公司應負擔的補充保險費(費率:112~110年2.11%
109年1.91%)(代號61) 如負責人薪資、給付員工獎金、非在本公司投保之兼職者薪資等, 公式:(每月支付之薪資總額–其受雇者(員工)之投保金額)×2.11% 註:若僅雇主一人,無受雇者時,不適用上述公式,毋須繳納投
保單位之補充保險費。(健保法第34條規定)
(b)公司應申報及代扣的補充保險費:
六項所得的補充保險費:
1.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之獎金(代號62)
2.兼職薪資所得(非在本公司投保之兼職者薪資)(代號63)
(自103年9月1日起,兼職所得單次未達基本工資,免扣健保補充保費)
3.執行業務收入(以執行業務者所得為投保金額除外)(代號65)
4.股利所得總額(負責人股利所得僅限超過已投保金額部分)(代號66)
5.利息所得(代號67)
6.租金收入(代號68)
註:上述2~6項單次給付扣費下限為20,000元,上限為1,000萬元。
公司應於給付日之次月底前繳納及申報或次年1月31日前向健保局彙整
申報上述六項補充保費明細(健保法第31條)。
2-1補充保險費繳款書列印或郵寄申請(免憑証)
2-2各類所得扣繳補充保險費明細申報作業
(免憑證)
<訊息>財政部稅務入口網,各類扣繳繳款書列印:
扣繳繳款書:可至「財政部稅務入口網\電子申報繳稅服務\ 自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(線上版)\
薪資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—151 租金等各類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—152~158、15B 其他自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 (http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front/ETW144W)自行下載。
<訊息>洗錢防制宣導專區:
1.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洗錢防制與打擊資恐專區
2.行政院洗錢防制辦辦公室
3.法務部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區(含公告制裁名單)
4.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
<訊息>其他重要資訊
1.所得稅法第24條之3
挪用或貸與之臺銀基準利率
2.押金、滯納金、滯納利息之郵局一年期定存利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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